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?
来源:贵州霞奕翔天律师事务所-杨霞律师 发布时间:2021-07-16 浏览次数:404次
贵州霞奕翔天情景介绍:告知两个儿子遗嘱在保险箱,嘱咐要在王叔离世后才能打开。大王知道父亲一直比较疼爱弟弟,因此自己偷偷打开保险箱,将遗嘱藏了起来。王叔离世后,两兄弟一起去打开保险箱,发现里面没有遗嘱,大王就称没有遗嘱,那就按法定继承分配父亲的遗产。小王认为是哥哥拿走了,除了他们两兄弟也不会有其他人打得开了,但是大王一直否认,这可怎么办呢?
【相关法条】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
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;
(三)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;
(四)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;
(五)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。
【温馨提示】
《民法典》继承编新增了“隐匿”行为,即:伪造,篡改,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,继承人丧失继承权。所以,案例中大王将遗嘱隐匿的行为,足以使其丧失继承权。